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总额目前约为5.9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0%。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约为5.78亿元。
上述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均由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提供信用保证反担保,均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以其持有的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55.05%的股权、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以其持有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计为87.65%的股权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7月获悉广厦建设提供的部分反担保物即广厦建设持有的建工集团9%的股权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6日被司法拍卖,因无人出价,该股权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反担保物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反担保物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临2024-047)。
二、进展情况
在获悉上述反担保股权将要被司法拍卖后,公司作为案外人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撤销被执行人广厦建设持有的建工集团9%的股权的冻结、处置。
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浙0411执异8号】,主要内容如下:
案外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其异议理由不成立,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对其异议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公司提出的异议已被驳回,广厦建设持有的建工集团9%的股权,即公司的部分反担保物可能存在被继续处置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权的后续处置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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