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易辰”)持有公司股份3,06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83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宝通”)持有公司股份961,7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29%;徐海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356%;宁波易辰、宁波宝通和徐海英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9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124%。上述股份为宁波易辰、宁波宝通及徐海英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2月19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股东宁波易辰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4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易辰于2024年5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9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25%。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了宁波易辰出具的告知函,宁波易辰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983,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17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现将有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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