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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29,730,339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783,153.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326,854.7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80,007,590.5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65,038,047.72元。依据《公司法》和《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本次利润分配29,730,339元(含税)。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58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经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止2022年2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05,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9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7.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075,94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尚未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属于库存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拟对本次回购的1,505,20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相应进行披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相应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59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499.20万股变更为33,348.6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499.20万元变更为33,348.68万元。最终变更前总股本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实际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6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9:15起至2024年9月2日下午3:00止,其中: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提案1、提案2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范仁平、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62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将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减值准备48,438,952.44元,该事项将减少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69,793.18元。

  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资产范围及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准备。

  2、发放贷款及垫款:根据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对年末发放贷款按风险组合分类后,按相应分类的计提比例计提,发放贷款相应的应收利息采用与贷款同样的风险分类计提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抵债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预计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4、存货:预计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金额明细

  单位:元

  

  (四)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损益。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预计计提减值准备48,438,952.44元,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869,793.18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抵债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发放贷款及垫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实际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作利润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60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宏斌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55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宏斌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29,730,33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24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经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于2024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05,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4,992,000股减至333,486,800股,注册资本将由334,992,000元减少为333,486,800元。鉴于上述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详见公司2024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8日。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56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灵运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三)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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