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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 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合计12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不少于5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A股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2024年8月19日起6个月。

  ●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合计12人。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71,700股,持股比例0.0360%。具体情况如下: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价值成长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计划以共不少于550.00万元买入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5、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8月19日起6个月。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的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自愿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两年内不减持本次增持股份。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232亿元、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10亿元、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85亿元、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92亿元、给予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2亿元、给予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69亿元、给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1.8亿元、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3亿元、给予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5亿元、给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1亿元、给予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0亿元、给予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47亿元、给予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3.48亿元、给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2.3亿元、给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8亿元,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批新的重大关联交易额度止。上述关联交易构成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周磊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张雪雁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王娟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刘宇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叶蓬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哈尔曼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阮丽雅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李冠莹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乐嘉伟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徐力董事长、顾建忠副董事长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批。上述关联交易中涉及证监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已包含在本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29%股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并控股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三家企业为本公司合并第一大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17%股权并委派董事,故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9%的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9%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79%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81%的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9%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且为本公司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6%的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的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1%的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本公司持有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4.29%的股份,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

  国际集团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3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北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经营范围: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持有国际集团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国际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2,325.81亿元,总负债666.47亿元,净资产1,659.34亿元,资产负债率28.66%;2023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5亿元,净利润62.77亿元。

  2、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

  中远海运集团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1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万敏,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远海运集团9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中远海运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0,756.32亿元,所有者权益5,209.55亿元,资产负债率51.57%;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817.80亿元,净利润489.58亿元。

  3、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

  宝武集团成立于1992年1月,注册资本527.9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望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宝武集团9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宝武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3,625.22亿元,总负债7,842.84亿元,净资产5,782.39亿元,资产负债率57.56%;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129.72亿元,净利润237.91亿元。

  4、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

  久事集团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资本6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过剑飞,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经营范围: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久事集团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久事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7,145.25亿元,总负债1,831.32亿元,净资产5,313.93亿元,资产负债率25.63%;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7.1亿元,净利润-67.13亿元。

  5、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

  太保集团成立于1991年5月,注册资本96.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傅帆,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太保集团主要股东分别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太保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23,439.62亿元,总负债20,762.58亿元,所有者权益2,677.04亿元,资产负债率88.5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239.45亿元,净利润279.11亿元。

  6、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

  国盛集团成立于2007年9月,注册资本200.6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叶劲松,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3幢1楼,经营范围: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市国资委持有国盛集团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国盛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787.04亿元,总负债599.22亿元,净资产1,187.82亿元,资产负债率33.5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65亿元,投资净收益32.52亿元,净利润16.59亿元。

  7、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投”)

  浙江交投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3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高浩孟,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经营范围: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根据最新披露信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浙江交投9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浙江交投合并口径下总资产9,352.97亿元,总负债6,309.14亿元,净资产3,043.84亿元,资产负债率67.46%;2023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40.31亿元,净利润78.53亿元。

  8、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

  中国太平成立于1982年2月,注册资本252.6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思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6号楼1层103室,经营范围:对保险业的投资;对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财政部持有中国太平9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中国太平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3,706.01亿元,总负债12,549.07亿元,所有者权益1,156.94亿元,资产负债率91.56%;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46.05亿元,净利润86.56亿元。

  9、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迪集团”)

  申迪集团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资本222.5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劲松,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南路88号10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申迪集团55%的股权,上海市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申迪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616.90亿元,总负债397.74亿元,净资产219.16亿元,资产负债率64.47%;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63亿元,净利润22.11亿元。

  10、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

  浦银金租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以研,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西岸智慧谷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浦银金租61.02%、20.34%、10.17%和8.47%的股权,浦发银行为其控股股东。2023年末,浦银金租总资产1,306.86亿元,总负债1,188.18亿元,净资产118.68亿元,资产负债率90.92%;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77亿元,净利润11.50亿元。

  11、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理财”)

  浦银理财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曹江涛,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45-46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根据最新披露信息,浦发银行持有浦银理财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末,浦银理财产品规模10,184.04亿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1亿元,净利润4.49亿元。

  12、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

  长江金租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24.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邱鹤良,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友诚路149号上海SK大厦45、46层,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本公司持有长江金租54.29%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长江金租总资产378.15亿元,总负债329.27亿元,净资产48.89亿元,资产负债率87.07%;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4亿元,净利润6.45亿元。

  13、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

  临港集团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资本125.5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袁国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15号17层,经营范围:上海临港新城产业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备开发投资,综合配套设备开发投资,兴办各类新兴产业,货物仓储,投资项目的咨询代理,科技开发,受理委托代办业务(除专项规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临港集团52.23%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临港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2,183.72亿元,总负债1,492.19亿元,所有者权益691.53亿元,资产负债率68.33%;2023年合并口径下实现营业收入132.56亿元,净利润18.68亿元。

  14、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

  光明集团成立于1995年5月,注册资本49.6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是明芳,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光明集团42.65%、39.17%和14.87%的股权,上海市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光明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2,679.65亿元,总负债1,723.08亿元,净资产956.57亿元,资产负债率64.30%;2023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7.40亿元,净利润25.19亿元。

  1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53.2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海超,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经营范围: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证券50%的股权,上海市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2023年末,上海证券合并口径下总资产730.72亿元 ,总负债557.07亿元,所有者权益173.66亿元,资产负债率76.2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18亿元,净利润3.53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如下:

  (一)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232亿元、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10亿元、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85亿元、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92亿元、给予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2亿元、给予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69亿元、给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1.8亿元、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3亿元、给予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5亿元、给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1亿元、给予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0亿元、给予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47亿元、给予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3.48亿元、给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2.3亿元、给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8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交易公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对普通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9元(含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会计报表,本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351.93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0.88亿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已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具体方案如下:

  1、 对普通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9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9,644,444,445股计算,共计人民币23.05亿元(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07.83亿元。

  2、 本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比例为33.07%(即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 本次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7日,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8月16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连柏林外部监事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杨园君监事委托郭如飞监事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修订《上海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三、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3本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7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7名。17名董事均行使表决权。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4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审阅准则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1.5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普通股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39元(含税),共计23.05亿元(含税),2024年中期分红比例为33.07%。本报告期,本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2.2.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1注: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包括应计利息和损失准备。

  2注: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损失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损失准备。

  2.2.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2.2.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股东情况

  2.3.1股东总数

  

  2.3.2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章节,以及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shrcb.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加远程视频电话接入方式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人,亲自出席董事1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徐力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经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4半年度第三支柱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六、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顾建忠。

  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认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是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结合了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指标及战略OKR任务完成情况,充分体现了公司贯彻落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要求。委员会同意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

  七、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考核指标及任期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考核指标及任期考核目标是根据公司《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2-2024)》及职业经理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相关监管要求作出的优化调整,委员会同意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考核指标及任期考核目标。

  八、关于增补应长明职工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应长明职工董事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

  九、关于修订《上海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十、 关于修订《上海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制定《上海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向四家沪农商村镇银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公司出资收购沪农商村镇银行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周磊。

  十五、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张雪雁。

  十六、 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王娟。

  十七、关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刘宇。

  十八、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叶蓬。

  十九、关于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哈尔曼。

  二十、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阮丽雅。

  二十一、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李冠莹。

  二十二、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乐嘉伟。

  二十三、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周磊。

  二十四、关于与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周磊。

  二十五、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徐力、顾建忠、阮丽雅。

  二十六、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叶蓬。

  二十七、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哈尔曼。

  二十八、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周磊。

  第十四至第二十八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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