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亿元),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
公司代码:688290 公司简称: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89元,共计募集资金69,81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77元,共计募集资金21,106.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新增外部费用143.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置换的印花税及股票发行登记费为5.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1,737.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737.76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0,000.00万元。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3,568.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068.84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1,5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5,500.00万元,累计收益142.4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1,5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关于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件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系明细项金额汇总后折合万元列示,存在尾差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4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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