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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154,805.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617,531.28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20,317,942.6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2,460,956.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8,923,961.7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482,00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1,590.61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期。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中期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①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98%,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4-035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号)核准,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562,974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1,999,905.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28,901.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971,004.16元。

  2021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405,574,070.09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0011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2,965,729.28元(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37,566,729.28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0,476,522.35元,报告期末余额为242,481,797.23元(其中募集资金232,005,274.8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0,476,522.35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763,211.73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633,128.58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3,728,941.01元(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58,329,941.01元及上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2,109,650.93元,报告期末余额为223,351,714.08元(其中募集资金211,242,063.1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2,109,650.93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银行账号:0201201000379880)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成,剩余利息0.11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将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银行账号:0201201000379880)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银行账号:8112801013200067451)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银行账号:8112801013200067451)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青稞酒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39.9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该募投账户已完成注销(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银行账户:637778807)。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设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规定资金用途使用,确保投资项目按公司承诺计划实施。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5,473,711.9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23,065.93元,共计25,996,777.86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385号)。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未出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633,128.58元。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正常投资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青稞酒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39.9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4-034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2,00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关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规定,对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进行了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西藏阿拉嘉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产业扶持资金8,353,530.00元,补助形式为现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邢铭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邢铭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邢铭强先生亦不在公司及子分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邢铭强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4-032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7人,董事李银会、万国栋、鲁水龙、范文丁先生,独立董事邢铭强、范文来、戎一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4-033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人,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监事高剑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4-036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562,974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1,999,905.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28,901.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971,004.16元。

  2021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405,574,070.09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001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3,728,941.01元(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58,329,941.01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2,109,650.9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为223,351,714.08元(其中募集资金211,242,063.1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2,109,650.93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余额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其他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控制风险的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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