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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金世春先生对本次会议的二项议案均投反对票。反对原因请见本公告正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姜振华先生于2024年8月15日向公司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提议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于2024年8月16日以口头、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13:30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会议主持人金世春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请改选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选举监事姜振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1票反对。金世春先生反对理由:本人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尽心尽力,因此反对改选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黄业华先生《关于提请召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黄业华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7.71%的股份,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提请免去罗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请免去贺德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免去凌云志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4:《关于提请免去金世春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5:《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

  5.1《关于选举王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陈仁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6:《关于补选李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关于补选饶思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研究,监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5以议案1、议案2中全部或部分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若议案1、议案2未获全部通过,且议案5的候选人中获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的人数超过被成功免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人数和离职董事人数的,候选人按照被成功免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和离职董事人数导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空缺席位数量确定成功当选非独立董事的数量并按照被投票数从多至少进行排序,排序在前者当选,超过空缺席位数量的不当选。议案6以议案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议案7以议案4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1票反对。监事金世春先生反对理由:本人已在监事会召开前提醒提案人,让相关律师出具认定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但目前尚未收到。因此我认为本次会议议案二关于监事会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存在瑕疵。鉴于本人对规则的理解,因此本人对本议案投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监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登记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三楼会议室

  6、 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至16时。

  7、 登记联系人:张育书

  8、 联系电话:0563-7793336  传真:0563-779999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08-2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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