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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16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二)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0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8,932.4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1,251.13万元,合计约20,183.6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公司于2023年12月5号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20,20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变更为94,063.2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4日

  至2024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联系电话:021-52968068

  联系人:余美伊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审计业务中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渊湫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洁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合计80万元(含税),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核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5,782,58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本公司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50,058,795.06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的人民币3,050,985,204.94元已于2021年8月10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的439081861450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82,743,690.8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5,463,737.5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7,279,953.3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2,834,782.59元,具体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9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更新了《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5月11日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于2021年8月1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于2023年6月3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0月31日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2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3日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5月24日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6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76,700.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置换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集中采购和支付的方式,即公司及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包括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材耗、试制测试、光罩、研发相关零星支出等,当月编制置换申请单,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逐级审批后,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置换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2、其他募投项目调整

  2024年4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将原计划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8月延期至2026年3月。同意对“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和成都艾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12,725,297.29元,投入进度超过100%,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67,080,214.37元不含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后续产生的衍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6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绍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含转回/收回的影响)总额为-991.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4年6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及坏账准备余额合计10,988.22万元,上年年末合计余额11,980.03万元,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991.81万元,主要为:(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减值准备4,872.82万元,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497.43万元,收回/转回坏账准备375.57万元,以上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1,000.18万元;(2)外币折算差异使其他综合收益减少8.37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在途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4,285.74万元、转回/转销5,497.43万元。

  (二) 信用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应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587.08万元、收回/转回375.57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考虑减值准备转回/收回等影响后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000.1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外币折算差异使其他综合收益减少8.3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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