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沈明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美埃科技”或“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置换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04,217,844.78元,已置换及划转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944,203.02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而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8,404.19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8,265,150.6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0,437,660.19元。此外,除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8,000,000元募集资金外,2024年1-6月公司将存放于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产生的孳息、理财收益1,789,658.4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11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9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各类投资产品如下:
2024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5,725,438.2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而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8,404.19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3,462,956.35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37,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335.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扩能项目”新增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以东、神舟路以南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空气净化环保装备零部件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亦新增前述地块,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6万元。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尚有8,780.63万元超募资金未确定投资计划。
注4:本公司募投项目处于持续投入建设中,并未达到稳定运营期,无法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的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或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评价其已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情况。
注5:上述变更系指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5,346.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3,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参见前述专项核查意见“三、(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代码:688376 公司简称:美埃科技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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