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和2023年4月13日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496号),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9日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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