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17:00在“中欣氟材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欣氟材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欣氟材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中欣氟材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徐建国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袁少岚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王超先生、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陈煜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陈煜先生简历
陈煜: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行业首席分析师,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化工行业分析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自2024年8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二)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事项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8.92万股。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设立杭州中欣氟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已完成全资子公司杭州中欣氟材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了由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4年7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颜俊文先生和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4年7月3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杨平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3)。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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