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对于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划转失误事项,公司已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制定防范整改措施,未对募投项目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前述已纠正的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6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26,06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05,307.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2024)第ZI10025号)。
(二)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52.9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27.55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5,106.53万元的差异为22,478.98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7,500.0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金额合计21.0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于2024年3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4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9.1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412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未转出金额125.97万元已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将拟投资范围由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调整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铭普光磁使用募集资金向铭庆电子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27,459.47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在实际划款过程中,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误向铭庆电子多划转500.00万元,故超过前述议案审议金额500.00万元。公司发现问题后,及时将此金额从铭庆电子募集资金专户退还至铭普光磁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募投项目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措施:
1、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增强各级复核;
2、组织培训,加强各级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除前述已纠正的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6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锡等,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会涉及到外币结算,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本次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2024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二)期货套期保值
1、投资目的: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大宗商品特别是有色金属的价格波动已经成为常态。例如铜作为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其价格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中的铜、锡等有色金属,库存产成品中的铜线圈、铜排等对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交易金额及期限:本次拟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交易期限自2024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本次拟投入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锡等,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三)授权事项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事宜,依其判断批准并签署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通知、指令和指示(包括签署相关指示文件以任命、授权具体交易人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期货套期保值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控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程序如下:
(1)公司组成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准交易决策。
(2)参与套期保值人员在开展套期保值操作前需经过一定时间培训或具备专业从业经验,严格按照期现关系匹配原则制定操作方案,经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评估,被认定为合理、合规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建立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4)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就公司套期保值关键要素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5)公司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业务情况。
(6)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和披露。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6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锡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交易期限自2024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52.9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27.55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5,106.53万元的差异为22,478.98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7,500.0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金额合计21.0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划款过程中,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误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多划转500.00万元,超过经董事会审议金额500.00万元。公司发现问题后,及时将此金额从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退还至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募投项目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针对上述划转失误事项,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除前述已纠正的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6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7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6,300万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工作。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3,626,06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发行费用9,405,30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
2)2024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5)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万股。
6)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7)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
2)2024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3)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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