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8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HYPERLINK \l _Toc17368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8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 HYPERLINK \l _Toc17368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事前认可。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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