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99 公司简称:华友钴业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失效数量:394.00万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12)。
4、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4)。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8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856名激励对象授予1,368.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39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19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晴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何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何晴个人简历
何晴 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在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24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HUAJUN向参股子公司ENI提供1,56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借款年利率为6%。
●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确保财务资助对象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还款付息,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虽然公司已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公司”)全资子公司HUAJU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HUAJUN”)与公司参股子公司PT ETERNAL NICKEL INDUSTRY(中文名:永恒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NI”)签署了两份《股东借款协议》。HUAJUN拟向ENI提供两笔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本金总额合计1,560.00万美元,两笔股东借款的利率均为6%(不含预提税和所得税),其中一笔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用于生产运营活动,借款期限自签订借款协议起3年;另一笔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用于支持项目的建设阶段活动,借款期限自签订借款协议起7年。ENI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股东借款。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HUAJUN向ENI提供本金总额合计1,56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并签署《股东借款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ENI成立于2023年,主要进行电解镍产品冶炼。根据公司与其他股东方签署的投资协议及ENI章程的规定,在其建设经营期间按约定向各股东方借款以筹措项目建设、运营所需资金。鉴于ENI刚成立,项目还处于建设阶段,暂无其他收入来源,为满足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作为其股东之一,与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借款。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中,公司将会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财务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其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ENI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T ETERNAL NICKEL INDUSTRY(中文名:永恒镍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炳和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8日
股权结构:GUNDRAK INTERNATIONAL PTE. LTD.持股59%,HUAJU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 LTD.持股39%,JINKINS INTERNATIONAL CAPITAL PTE. LTD.持股2%。
经营范围:电解镍产品的工业生产和销售;销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品;贸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ENI总资产为239.43万美元、净资产为59.14万美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美元、净利润为-18,789.32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ENI总资产为6,086.12万美元、净资产为4,866.87万美元,2024年二季度营业收入为0美元、净利润为-15.28美元。
(二) ENI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 GUNDRAK INTERNATIONAL PTE. LTD.
公司名称:GUNDRAK INTERNATIONAL PTE. LTD.
注册资本:1美元
单位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0日
股权结构:Perlux Limited 特有GUNDRAK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81.39万美元、净资产-1071.93美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774.72美元。
GUNDRAK INTERNATIONAL PTE. LTD.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关系。
GUNDRAK INTERNATIONAL PTE. LTD.为ENI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9%。
2、 JINKINS INTERNATIONAL CAPITAL PTE. LTD.
公司名称:JINKINS INTERNATIONAL CAPITAL PTE. LTD.
注册资本:1美元
单位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4日
股权结构:Perlux Limited 特有JINKINS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4万美元、净资产-976美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13.49美元。
JINKINS INTERNATIONAL CAPITAL PTE. LTD.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关系。
JINKINS INTERNATIONAL CAPITAL PTE. LTD.为ENI的参股股东,持股比例2%。
3、 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向ENI提供财务资助。
三、 股东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HUAJUN与ENI的《股东借款协议》一
1、借款金额
HUAJUN向ENI提供本金总额合计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ENI每次提款需提前7天出具提款通知书。
2、借款利率
股东借款按余额计息,借款年利率为6%(不含预提税和所得税)。
3、资金用途
借款用于支持ENI项目的生产运营活动,但不包含偿还其他股东借款和/或股东借款利息。
4、借款期限
股东借款期限从签订本协议起3年。
5、争议解决
协议应适用印尼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和终止等问题,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依照该机构受理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新加坡予以解决。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语言应为英语。
(二)HUAJUN与ENI的《股东借款协议》二
1、借款金额
HUAJUN向ENI提供本金总额合计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ENI每次提款需提前7天出具提款通知书。
2、借款利率
股东借款按余额计息,借款年利率为6%(不含预提税和所得税)。
3、资金用途
借款用于支持ENI项目的建设阶段活动(但不包含偿还其他股东借款和/或股东借款利息),例如:ENI的设计、开发、建造和调试;ENI的铺底营运资金;ENI的其他开发和运营成本。
4、借款期限
股东借款期限从签订协议起7年。
5、争议解决
协议应适用印尼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和终止等问题,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依照该机构受理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新加坡予以解决。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语言应为英语。
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将用于公司相关参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印尼镍业务布局。ENI的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合计1,56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1,407,400元(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4年8月19日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7.1415计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约0.09%,净资产约0.33%。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检查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审批成本费用支出,合理把控项目进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对外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HUAJUN本次向ENI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ENI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印尼镍业务布局。ENI的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检查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审批成本费用支出,合理把控项目进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78,695,938.64美元(按2024年8月19日汇率折人民币计562,007,045.8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约1.64%,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或“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35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6人因退休而离职;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4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4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2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19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6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82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4人因退休而离职;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5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执行职务外的其他原因身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或“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6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37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9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上述对象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1,5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终止2021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77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04,82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5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978,612股;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涉及18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19,564股;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涉及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6,652股。公司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1,3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两人同时获授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30,52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9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12,120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3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18,400股。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2,873,92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7日完成注销。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变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10,083,466元变更为人民币1,697,206,543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710,083,466股变更为1,697,206,543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008.3466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720.6543万元。
2、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1008.346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1008.3466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61008.3466万股,占94.15%;境外投资人持有的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A股基础股票为10000万股,占5.85%。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720.654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9720.6543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59720.6543万股,占94.11%;境外投资人持有的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A股基础股票为10000万股,占5.89%。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及“(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之“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终止、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尽快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642,8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00元,共计募集资金601,8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920.6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5,58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5,879.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1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方式,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6,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760,0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4,100.0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3,867.9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5,9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48.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5,38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号)。
3.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08号)以及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核准,公司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GDR50,000,000份,对应公司A股基础股票100,000,000股,每份GDR发行价格为11.65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50.00万美元(折人民币419,714.55万元),坐扣承销费用619.41万美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7,630.5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5,251.49万元),已由承销商CLSA Limited于2023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36811643332的美元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折人民币1,952.9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折人民币413,298.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3号)。根据公司2023年7月10日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6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9,308.96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3月16日与子公司华科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印尼)、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8月18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渣打银行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华勋进出口(桐乡)有限公司、华珂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28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渣打银行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梧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4月6日与子公司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凤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日与子公司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与子公司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华珂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美元、印尼盾账户余额按2024年6月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此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2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之说明。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美元、印尼盾、欧元账户余额按2024年6月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此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3,2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开发及运营上游资源、扩充境内外新能源电池材料产能、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及加强研发投入方向。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系为应对公司不断增长的研发需求,为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较难单独核算效益。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根据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友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次将“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中拟投入“三元正极材料子项”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5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年处理15,000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以及“年处理12,000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总金额均为原投向三元正极材料子项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1,000.00万元,除变更三元正极材料子项募集资金投向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存在变化。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114.08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2]公司根据下游客户要求持续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产能尚在爬坡过程中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55.20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2]该项目包含硫酸镍子项和三元前驱体子项,仅硫酸镍子项部分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尚在爬坡过程中,其余产线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公司根据下游客户要求持续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产能尚在爬坡过程中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江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7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华友钴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华友钴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变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10,083,466元变更为人民币1,697,206,543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710,083,466股变更为1,697,206,543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HUAJU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HUAJUN”)与公司参股子公司PT ETERNAL NICKEL INDUSTRY(中文名:永恒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NI”)签署两份《股东借款协议》。同意HUAJUN向ENI提供两笔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本金总额合计1,560.00万美元,两笔股东借款的利率均为6%(不含预提税和所得税),其中一笔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用于生产运营活动,借款期限自签订借款协议起3年;另一笔780.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用于支持项目的建设阶段活动,借款期限自签订借款协议起7年。
董事会认为:HUAJUN本次向ENI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ENI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印尼镍业务布局。ENI的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检查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审批成本费用支出,合理把控项目进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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