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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到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笔流动资金贷款办理完成后,公司在进出口银行存量贷款额为122,000万元。根据授信业务的合作需要,需对存量贷款业务进行增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做最高额抵押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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