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09:15至2024年8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效平。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6名,代表股份60,518,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5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51,621,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3名,代表股份8,896,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6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175人,代表股份8,973,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5%。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如下: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0,50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57,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9%;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 3 \* GB2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的宿扬帆、张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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