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小方制药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或托管人的重大关联方。小方制药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7元/股,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国信证券或其重大关联方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小方制药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意才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才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4年8月21日起在意才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投资者在意才基金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意才基金的有关规定。意才基金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意才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612-3303;
意才基金网站:https://www.yitsai.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1日
一、 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 2024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通行费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2024年以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湖北汉孝高速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备注:
①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
②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③以上为联网中心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该数据不包括联网中心对以前月度清分数据的调整部分,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④7月日均收费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有下降,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1)长江上游来水量、降雨量均高于历史同期水平,叠加台风格美过境,湖北省交替出现高温和暴雨天气,对暑期客、货车出行产生了不利影响;(2)本月汉孝高速相邻路段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施工对车流影响有所加大。
⑤7月路费收入同比降幅大于日均收费车流量同比降幅,主要由于受上述改扩建施工影响,货车车流量出现下降,而货车收费标准高于客车。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广州越通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三、 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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