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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4-034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属2024年第7次临时会议(2024年度总第9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8月14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陈云、陈文健、文利民、修龙、屠海鸣,陈云为委员会主任;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孙力实、文利民、修龙,孙力实为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修龙、文利民、孙力实,修龙为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陈云、孙力实、屠海鸣,陈云为委员会主任;

  安全健康环保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陈文健、王士奇、文利民、修龙、屠海鸣,陈文健为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继续聘任陈文健先生为公司总裁,聘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陈文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文健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裁、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党工委书记;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党工委书记,海外部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总经理、中国建筑国际工程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总经理,中国建筑国际工程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建筑(南洋)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中铁工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中铁工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陈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并兼修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获得英国牛津大学SAID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安全生产总监的议案》,继续聘任孙璀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继续聘任任鸿鹏先生、黄超先生、孔遁先生、马江黔先生、李新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继续聘任孔遁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赵斌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耿树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韩永刚先生为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孔遁先生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因退休不担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之日止;其他人员聘期3年,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孙璀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铁工党委常委。2011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常委;2014年2月至2020年1月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任中铁工党委常委;2020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铁工党委常委;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铁工党委常委。孙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获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合办高级财会人员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

  2.任鸿鹏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铁工党委常委。2011年9月至2015年8月任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交海外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临时党委书记;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临时党委委员,中交海外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临时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2021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裁,中铁工党委常委;2021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铁工党委常委;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铁工党委常委。任先生毕业于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3.黄超先生,无曾用名/别名,4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中铁工党委常委。2015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院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院长;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任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7月任中铁工党委常委;2024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黄先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获得西南交通大学工学硕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

  4.孔遁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2021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总工程师;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工程师。孔先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并获得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5.马江黔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4年6月至2018年6月任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济师;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总经济师;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马先生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后毕业于清华大学并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6.李新生先生,无曾用名/别名,4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主任;2017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21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李先生毕业于中南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毕业于北京大学人文地理学专业并获得理学硕士学位。

  7.赵斌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经营开发中心总经理。2010年11 月至2017年12月任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党委副书记、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5月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5月至2021年9 月任本公司经营开发中心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任本公司经营开发中心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济师、经营开发中心总经理。赵先生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铁道工程专业,后获得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8.耿树标先生,无曾用名/别名,4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规划发展部(企业管理实验室)部长(主任)、中铁高质量发展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中铁“三个转变”研究院院长。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8月至2016年2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铁专业化水务环保公司(后为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常务副组长;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任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任本公司规划发展部(企业管理实验室)部长(主任)、中铁高质量发展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中铁“三个转变”研究院院长;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规划发展部(企业管理实验室)部长(主任)、中铁高质量发展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中铁“三个转变”研究院院长。耿先生毕业于安徽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后获得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9.韩永刚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稽查总队)部长(主任、队长)。2014年4月至2019年6月任中铁四局二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 2020年12月任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工程建设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中铁工程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中铁京津冀区域总部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稽查总队)部长(主任、队长)。韩先生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铁道工程专业,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聘任马永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因退休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马永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马永红先生,无曾用名/别名,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中铁信托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中铁信托党委书记、监事长;2017年6月至2021年5月任中铁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与金融管理部(北京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部长(主任),兼任中铁信托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本公司财务与金融管理部(北京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部长(主任),兼任中铁信托董事长、铁工(香港)财资董事;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与金融管理部(财务共享中心、司库管理中心)部长(主任),兼任铁工(香港)财资董事;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马先生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后获得天津财经学院(现称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继续聘任谭振忠先生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谭振忠先生符合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律第622章)第474、475条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8条相关规定,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谭振忠先生,51岁,现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同时任立基工程(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7年11月加入本公司,在加入本公司前,在香港一家H股上市公司担任合资格会计师兼联席公司秘书。谭先生之前亦在另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担任不同高级职位,包括内部审计的高级经理及财务部的高级经理。1994年至2000年,谭先生在一家大型国际会计事务所担任助理经理。谭先生在会计及审计领域拥有超过28年的经验,自1997年12月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自2002年11月起为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继续聘任段银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时仍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聘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段银华女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段银华女士,无曾用名/别名,4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1月至2014年4月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职员、高级经理,2014年4月至2020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段女士2004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4-033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云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万明因其他公务安排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永红,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4.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一和议案二的各项子议案均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沁忆、蔡思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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