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发布了《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Skyworks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公司子公司开展337调查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Skyworks Solutions, Inc.,Skyworks Global Pte Ltd.和Skyworks Solutions Canada, Inc.(以下统称“Skyworks”)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调查申请(以下简称“本次337调查”),主张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GRAND CHIP LABS, INC.和相关企业,制造及对美出口、销售的特定射频前端模块( “FEMS”)以及含有该模块的下游产品侵犯其5项专利权。现就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本案签发了调查立案通知书(NOTICE OF INSTITUTION OF INVESTIGATION),正式确定案号为Inv. No.337-TA-1413。本次通知为337调查的正常规则和流程,公司将遵照337调查流程处理。
此前,Skyworks已于今年5月向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GRAND CHIP LABS, INC.侵犯其专利权(以下简称“专利诉讼”),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在337调查正式开始后,公司聘用的专业律师团队将于30天内向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诉讼中止申请。依据美国相关法律,该法院的诉讼会被自动中止直至ITC作出终裁。
二、本次337调查和专利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企业,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专利权具有地域性,Skyworks于5月份提起的诉讼和本次337调查均不会影响到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337调查和专利诉讼,已聘请境内外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与律师团队签订的聘用协议,初步约定律师费、专家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为美金9,365,800元,实际支付金额将根据案件进度、律师实际工作时间以及费用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以上费用支付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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