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 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1、 修订股东大会议议事规则
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修订的治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议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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