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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1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0,733,834.56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4,358,0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46,110.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2%。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9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9月18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9月19日13:00—14:00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二)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可出席现场会议。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 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人:林志军 陈秀兰

  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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