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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要求,且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本激励计划规定不得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或不再符合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条件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8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49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6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6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1:0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徐晴、罗志青作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78.00万份调整为809.2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75.50万份调整为245.70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14元/份调整为9.17元/份。

  根据《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因4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在规定缴款期限内资金未到位,自愿放弃该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为0.28万份(调整后)予以注销;因2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37.34万份(调整后)予以注销;因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第二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0.84万份(调整后)予以注销。

  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因3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2.84万份(调整后)予以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第一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68万份(调整后)予以注销。

  上述合计共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38.46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44.52万份(调整后)。

  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上调整及注销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徐晴、罗志青作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审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8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148.40万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和4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40.46万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行权价格为9.17元/份(调整后)。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6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对拟注销期权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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