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9.80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14日,公司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企业微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6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次实际向9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79万份,行权价格为13.93元/份,期权简称为华体科技期权,期权代码为1000000410、1000000411、1000000412。
6、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9.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合计注销29.80万份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因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29.80万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具体内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报备文件
1、《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8,710,740.07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共计9,858,498.5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中损失以“-”列示。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情况说明
(一)计提和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截止2024年6月30日,各类应收款项共计提减值准备4,502,640.51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0,313.40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91,000.00元;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597,405,489.17元,期初坏账准备182,622,322.07元,坏账准备计提4,411,953.91元,期末坏账准备187,034,275.98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情况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60,328,941.82元,期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5,780,303.32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45,951.10元,期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9,226,254.42元。
(三)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存货期末余额77,459,662.17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3,964,947.0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2,148.46元,因存货对外销售或领用转销存货跌价准备9,858,498.50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4,868,596.97元。
(四)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69,768,587.15元,累计折旧81,130,549.29元,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912,230.16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0.00元,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912,230.16元,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3,725,807.70元。
(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无形资产期末原值99,611,944.31元,累计摊销19,961,406.01元,期初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6,462,787.32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0.00元,累计减值准备26,462,787.32元,期末账面价值53,187,750.98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8,710,740.0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8,710,740.07元,相应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710,740.07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63%。
本次转销减值准备9,858,498.50元,主要为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对外销售或领用。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转销,且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转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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