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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153,369.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1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新项目“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936.5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16,786.38万元,其中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936.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849.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投资收益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方生物”)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8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2,153,369.8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为提升重点在研项目的开发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55,921.90万元调整为180,961.89万元;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42,293.44万元调整为17,253.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由于近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场地所在园区的战略规划发生调整,场地无法继续满足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求,为避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为9,936.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849.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投资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的研发及办公场地一直处于较为饱和的状态。随着近年来在研管线的持续推进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研发场地和配套设施与目前的研发管线、人员规模逐渐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公司面临扩充研发及办公场地的需求。因此公司于2023年向上海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居里路1号的办公楼,原计划建设集总部基地、新药研发、学术交流、配套保障等功能为一体的办公及研发区域。

  公司已与上海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上述办公地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尚未进行装修。由于近期该办公地点所在园区的战略规划发生调整,场地无法继续满足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求。为尽快解决研发及办公场地需求,避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经过审慎考虑,公司与出租方协商后决定终止上述租赁协议,并将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对现有研发及运营、办公场所进行整合、优化和升级,并新增一处研发办公场地,优先满足研发需求,全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2、实施地点:原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居里路1号,变更后的项目实施地点为现有的上海总部管理及研发办公场地以及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科技园内的办公及研发场地。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额: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17,253.45万元,变更后的“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拟调整为9,936.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租金、物业费、装修费,以及购置配套专业设备等。扣除原项目实际投入,剩余募集资金6,849.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投资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4、项目实施主体:益方生物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将保留部分正在使用的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并新增一处研发办公场地,同步购入一批专业设备,增强公司在抗肿瘤、代谢疾病以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创新药领域的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出租方上海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就解除事项未产生任何争议。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项目人员的不断增长,公司亟需建设与研发管线、人员规模相匹配的研发、办公场所和配套设施。公司现有研发和办公场地分布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北京朝阳区和美国新泽西州三地等6个不同地点,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主要用途包括研发实验室、临床运营和行政管理等。本次变更主要针对上海地区的管理和研发办公场所进行整合、优化和升级,不会对公司现有管理和运营造成影响。本次变更将使公司位于上海的研发场所的地理位置更加集中,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降低公司管理和运营成本、提升各部门研发人员的交流、协同办公和工作效率。

  五、新项目相关实施风险

  新项目的租赁房屋可能存在因政策环境、业主/出租方变更、房产自身手续不全等因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房屋或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公司将在相关租赁合同中对房屋交付进度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相关进度如未达预期,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

  六、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和环评等相关手续。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研发实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4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9:00—12:00;14: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及电子邮件请确保于2024年9月4日17时前到达公司证券部,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封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参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电话。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0778527

  电子邮件:ir@inventisbio.com

  邮编:201203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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