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累计投入金额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数据。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9,144.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3,590.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6,590.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37,000.00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是公司未来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智能型低压电器产能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路线等进行前瞻性产能规划及分阶段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前该募投项目第一阶段产能已经顺利投产,运转良好,因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基于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自动化水平提升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长效性,动态调整相关产线设备及投资节奏,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完全达到可使用状态将有所延后。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仅调整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合理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良信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238,467.00万元,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塘桥街道东至河道、南至规划建设用地、西至日久光电、北至滨海大道。
注2: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万元,少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9,144.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3,590.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6,590.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37,000.00万元。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是公司未来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能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路线等进行前瞻性产能规划及分阶段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前该募投项目第一阶段产能已经顺利投产,运转良好,因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基于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自动化水平提升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长效性,动态调整相关产线设备及投资节奏,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完全达到可使用状态将有所延后。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现金管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若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和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良信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思龙、陈平先生、樊剑军先生、丁发晖先生、乔嗣健先生、何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传轩先生、纽春萍女士、万如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传轩先生、万如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万如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纽春萍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纽春萍女士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育祥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向沈育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思龙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3-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副厂长,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监事、现担任公司董事长。1994年荣获机电部“部级优秀科技青年”称号;2007年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常务理事, 2010年担任上海电器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
任思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6,064,33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樊剑军、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思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樊剑军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天水213西安公司生产技术主管,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制造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樊剑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698,542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樊剑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平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产品研发主任,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控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总裁。
陈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2,698,617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樊剑军、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发晖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2-2000年3月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深圳天庆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营销经理、品质经理、营销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丁发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698,55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樊剑军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发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乔嗣健先生: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1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营销、供应链、研发、人力资源等业务领域管理职务,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乔嗣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53,15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乔嗣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斌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1989年9月—1990年9月在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从事项目评估工作,1993年3月—1999年4月在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任经理,1999年5月—1999年11月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任副处长,1999年12月至2014年5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工作,历任收购兼并一部副总经理、资本运作总部副总经理、证券上市及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常务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2014年5月至今任君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何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传轩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上海市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上海市“浦江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李传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传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纽春萍女士:女,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立大学MEMS实验中心博士后。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器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低压电器专委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高级会员。
纽春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纽春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万如平先生: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会计及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江苏金陵审计事务所审计师、江苏环球杰必克信息处理公司高级会计师主管、江苏兴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主任、江苏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大亚科技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惠生集团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闻政管理咨询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现任苏州光华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并兼任上海中道汽车救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万如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如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吴煜先生、金建芳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煜先生: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1997年在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工作;1997―2008年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中心总监、质量及运营部总监等,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吴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33,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金建芳女士:女,197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数据管理主任,公司配电产品线质量运营部质量经理。现任公司风控部风控主管。
金建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建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邱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邱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邱艳女士:女,1984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中级审计师职称、中级经济师职称、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浦东新区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2006年-2008年在上海怡世翔国际国运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任费用会计。2008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出纳、应收会计、审计专员、审计项目主管,现任审计项目经理。
截至目前,邱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7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子公司上海智慧良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良信”)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智慧良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智慧良信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拟为智慧良信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智慧良信系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智慧良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3、法定代表人:乔嗣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3年10月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设计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智慧良信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7月31日,智慧良信资产总额为38,850.65万元,负债总额为33,410.40万元,净资产为5,440.26万元,营业收入为116,503.77万元,利润总额为4,035.73万元,净利润为2,940.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智慧良信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智慧良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智慧良信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智慧良信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6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3,824,730股普通股,由东吴证券受托承销。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东吴证券扣除含税保荐费用、承销费用人民币15,204,999.86元后,于2022年8月2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营业厅(账号1001019729006800280)人民币账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6170100100339211)中,存入金额如下:
上述汇入资金共计人民币1,505,294,985.68元(已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5,204,999.86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499,985.54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4,344,339.49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126,214.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091,441,690.58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25,320,567.5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35,908,308.1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65,908,308.14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370,0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账号100101972900680028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617010010033921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鉴于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良信海盐。公司和良信海盐、东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账号120409032920500349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6,728.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8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置换出同等金额资金到自有资金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
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35,908,308.14元,其中:370,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65,908,308.1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是公司未来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能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产品技术路线等进行前瞻性产能规划及分阶段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目前该募投项目第一阶段产能已经顺利投产,运转良好,因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为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基于低压电器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装备自动化水平提升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长效性,动态调整相关产线设备及投资节奏,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完全达到可使用状态将有所延后。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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