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芜湖”)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郑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等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浙商银行郑州分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今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闲置自有资金本金1,000万元,取得收益1万余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此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注:上述协定存款为活期存款,公司可随时将现金管理的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募投项目支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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