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拟向肇庆供电局无偿移交供配电设施资产相关情况
为确保供电线路资产得到专业的运行维护,同时减少每年的线路维护支出和避免承担线路损耗电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2024年内将该约18公里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后由肇庆供电局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维护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肇庆供电局无偿移交供配电设施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报告期末,该资产尚未移交完成。
(二)全资子公司广西飞南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飞南于2024年5月27日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收集、贮存、利用、处置10大类54小类危险废物:HW02医药废物(271-004-02、272-003-02、275-005-02、276-004-02)4000吨/年,HW06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5-06、900-407-06、900-409-06)9000吨/年,HW08含矿物油废物(251-002-08、251-003-08、251-006-08、900-199-08、900-200-08、900-204-08、900-210-08、900-213-08、900-215-08、900-221-08、900-249-08)63000吨/年,HW11精(蒸)馏残渣(309-001-11、900-013-11)7000吨/年,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2-12)2000吨/年,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4-13、900-451-13)5000吨/年,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0-17、336-051-17、336-052-17、336-053-17、336-054-17、336-055-17、336-056-17、336-057-17、336-058-17、336-059-17、336-060-17、336-061-17、336-062-17、336-063-17、336-064-17、336-066-17、336-067-17、336-068-17、336-069-17、336-101-17)120000吨/年,HW22含铜废物(304-001-22、398-005-22、398-051-22)25000吨/年,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091-001-48、321-002-48、321-008-48、321-027-48、321-031-48)36000吨/年,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5-49、900-046-49)29000吨/年,经营规模合计30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飞南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更多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雁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汪华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熊小军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熊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汪华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肇庆晶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更名为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3.70亿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肇庆飞南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筹划设立中,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26亿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即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娟女士因其本人及其亲属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娟女士因其本人及其亲属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为行使薪酬与考核委员职责)行使;
(6)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娟女士因其本人及其亲属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加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8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雁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晓娟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华先生,独立董事李建伟先生,保荐代表人赵伟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与公司参股公司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耀)发生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与广东中耀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与广东中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即2024年度公司与广东中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税)。
3、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志光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兴园南路18号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鉴于公司目前持有广东中耀10%股权,且已向广东中耀委派一名董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将广东中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从广东中耀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广东中耀具备履约能力,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东中耀采购原材料,是在综合考量价格、金属含量、杂质类型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自身的生产需求后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向广东中耀采购原材料的可持续性受公司生产需求、含铜物料供应量、双方购销时点等因素影响。双方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广东中耀采购原材料的可持续性受公司生产需求、含铜物料供应量、双方购销时点等因素影响。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增加2024年度与广东中耀采购原材料预计额度系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而开展的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为预估数,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尚需要一定的周期,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70亿元,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6亿元,资金来源均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若资金筹措未顺利到位,可能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4、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前景的判断,但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开发、产能利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若未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经营不及预期。
5、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项目实施后的财务费用、折旧摊销、现金流流出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如本次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低于预期,则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6、本公告披露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等数据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肇庆晶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更名为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3.70亿元,并以全资子公司肇庆飞南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筹划设立中,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26亿元。本次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MA565N3L2E
(3)住所: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1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倪钟孝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7)成立日期:2021年3月26日
(8)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其他说明:经查询,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
(3)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9亩,主要建设年11万吨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破碎生产线。
(4)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3.7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26亿元,建设期利息约8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3,6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总建设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建设进度为准。
(7)经济效益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5.07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8,037万元。
(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肇庆飞南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2)住所: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1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5)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具体公司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
(3)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0亩,主要建设年28万吨(10万辆)废旧汽车拆解生产线。
(4)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74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4,500万元,建设期利息约66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总建设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建设进度为准。
(7)经济效益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7.28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6,953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是公司“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逐步落地,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周期,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为预估数,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尚需要一定的周期,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70亿元,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6亿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若资金筹措未顺利到位,可能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4、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前景的判断,但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开发、产能利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若未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经营不及预期。
5、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项目实施后的财务费用、折旧摊销、现金流流出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如本次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低于预期,则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持续监控风险变化,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理配置关键岗位,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在保障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稳定的情况下,稳步推进项目实施。
五、其他
1、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后,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或建设过程中,如投资方案发生重大调整、项目实施的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导致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可能造成投资损失的,或如上述项目累计投资(不含土地成本)达到3,000万元时继续推进建设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上升的,则公司应根据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是否继续推进项目建设。
2、本公告披露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等数据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熊小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且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汪华先生个人简历
汪华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汪华先生于2000年8月至2010年7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2010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沁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浙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并购投资业务;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历任浙江华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并购、投资等相关工作;2019年8月至2022年12月历任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华创国控(天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熊小军先生个人简历
熊小军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入选“清远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2020年)”和“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2021年)”。熊小军先生于1998年7月至2001年4月任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苎麻纺织印染厂会计;2001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广州秀珀化工有限公司华南大区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广州裕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产业基地财务负责人;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小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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