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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新能源”)拟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设立分公司,并由该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总容量约2.537MWp,交流侧总额定容量约2.080MW,工程静态投资约838.27万元。

  2、本项目由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常德天润光伏项目”)、湖南天力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力集团光伏项目”)构成。其中,常德天润光伏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956MWp,自用电量以市场电价9折结算;天力集团光伏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0.581 MWp,自用电量以固定电价0.65元/kWh结算。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并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分公司、签署相关协议、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等。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常德天润光伏项目拟租赁汽车城内汽配城(1#-6#)、车检中心、二手车交易中心共8栋建筑物屋顶,上述建筑物产权方均为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天力集团光伏项目拟无偿使用汽车城内天宝4S店、天力综合楼、天元4S店共3处建筑物屋顶,上述建筑物产权方分别为常德市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市天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湖南天力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湖南天力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常德市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4、常德市天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5、常德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规模:规划直流侧装机总容量为2.537MWp,交流侧总额定容量为2.0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

  3、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湘西北汽车城内区内;

  4、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项目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约3个月(具体进度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运营期25年;

  6、投资规模:工程静态总投资约838.27万元;

  7、租金总额:常德天润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单价4.2元/平方米/年(含税),运营期租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天力集团光伏项目屋顶由产权方无偿提供。

  8、资金来源: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9、需履行的审批手续:尚需完成项目备案主体变更手续。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做强做优能源核心业务”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能源业务规模,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电价下调、发电量及消纳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及时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

  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情况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竞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参与竞拍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蟒电公司”)3.06%股权。2023年09月,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签约通知》,公司成为蟒电公司3.06%股权项目(项目编号:G32023SH1000220)的受让方,成交价为2900万元,并与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2023年12月,蟒电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章程修正、改组选举董事等事项。根据修订后的《蟒电公司章程》,公司能对蟒电公司实施控制,并自当月起将蟒电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与蟒电公司在合并前后均由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更名)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准则规定,蟒电公司并表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本次追溯调整公司2023年0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01-06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 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追溯调整对2023年0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追溯调整对2023年01-06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追溯调整对2023年01-0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104号)。2023年,蟒电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采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追溯调整2023年度相关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104号)。2023年,蟒电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采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追溯调整2023年度相关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2023年12月,公司对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蟒电公司”)实施控制。由于公司与蟒电公司在合并前后均由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准则规定,2023年,蟒电公司并表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本报告上年同期数相应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4年0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利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卓达金谷创业园一期和二期2个园区可开发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总装机约9.956MWp(以施工设计为准)。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06以及2024-008公告。

  2、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事项

  2024年0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亿元变更为300亿元。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信息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已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09公告。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业归位、产业归核、资产归集”的改革方向,同意公司与湖南医药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私募基金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集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养老”)82.50%股权以617.10万元转让给医药私募基金公司。2023年12月,公司收到医药私募基金公司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8.55万元。自2024年01月起,医药私募基金公司已对湖南发展养老实施控制,湖南发展养老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06月,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湖南发展养老更名为湖南康乃馨社区居家养老运营有限公司。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3-063、2023-064、2023-065、2024-005以及2024-033公告。

  4、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事项

  公司于2024年0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蟒电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采用协议方式向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芷江县自然资源局”)购买正在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后续受相关政策变化影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调整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经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参考湘康驰房评字(2024)第N03010号评估报告,由芷江县自然资源局以1,076.24万元有偿收回蟒电公司16幢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6,264.33㎡。

  为依规完善蟒电公司正在使用的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于2024年0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有偿收回协议》。待相关土地使用权正式公开挂牌后,蟒电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参与办公及生活用地竞拍和地上房屋建筑物购回等工作。

  2024年07月,蟒电公司以人民币3,513.81万元竞得宗地编号为芷江2024-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90,796㎡),并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分别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芷江县国土公告〔2024〕01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为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整体拍卖,地上16幢建筑物总价值1,076.24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02、2024-003、2024-027、2024-029、2024-035以及2024-038公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9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06月14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10、2024-012、2024-022以及2024-031公告。

  6、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履行邀标程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7.8万元。其中,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为4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9.2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10、2024-015以及2024-022公告。

  7、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统筹开发该地区的新能源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2024年04月,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20、2024-021以及2024-023公告。

  8、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公司于2024年0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长沙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新能源”),负责公司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湘阴县卓达金谷创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湖南发展新能源投资建设及管理。2024年06月,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27、2024-028以及2024-032公告。

  9、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湖南省娄底市设立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娄星分公司。2024年06月,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34公告。

  10、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事项

  公司于2023年08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根据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项目,并在该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且达到《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约定的目标交易先决条件后,由公司启动收购项目公司股权等相关工作。2023年08月17日,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装公司”)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2024年0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因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正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拟引入深圳市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融新能源”,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EPC方。为推进青海某光伏项目建设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了知情确认函。2024年07月30日,公司已确认收到深圳建融新能源提交的履约保函及受托方增补支付的600万元履约保证金。根据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补充协议正式生效,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3-037、2023-039、2023-042、2024-036、2024-037以及2024-039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韩智广

  2024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0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2)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常德市湘西北汽车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编号:2024-04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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