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 2024-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27%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131,915.007万元的价格转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亚公司”)合计持有的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苏龙”或“标的企业”)2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8日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3日,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通知本公司本次出售事项的中标人为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电力”),最终标价为人民币131,915.007万元。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同意出售且江阴电力同意购买江阴苏龙27%股权,成交价为人民币131,915.007万元。2024年8月23日,本公司及雄亚公司与江阴电力订立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江阴苏龙任何股权,江阴苏龙将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江阴市香山路154-160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343904660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股权结构
江阴电力为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 主要财务数据
江阴电力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5,557.38万元,净资产255,810.3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99,898.09万元,净利润30,799.89万元。
江阴电力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江阴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 转让价格
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将产权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131,915.007万元转让给江阴电力。
江阴电力按照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江阴电力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二) 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 本公司、雄亚公司及江阴电力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 产权交易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江阴电力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 如标的企业中存在使用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江阴电力应当在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承诺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4. 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应按照标的企业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江阴电力进行交接。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 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应在江阴电力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江阴电力,由江阴电力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6. 本公司、雄亚公司及江阴电力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江阴电力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地审慎调查。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江阴电力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标的企业交割完成期间内,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的正常经营,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应及时通知江阴电力并作出妥善处理。
(三) 违约责任
1.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的 2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江阴电力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日,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江阴电力支付的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本公司及雄亚公司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可继续向江阴电力追偿。
3. 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江阴电力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20%向江阴电力支付违约金。
4.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江阴电力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江阴电力不解除合同,有权要求本公司及雄亚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对应部分。
5. 江阴电力及标的企业违反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第三条约定的,应当在收到本公司及雄亚公司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改正,且江阴电力应当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20%向本公司及雄亚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 合同的生效
除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才能生效的情况以外,产权交易合同自本公司、雄亚公司及江阴电力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情况,亦不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
六、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阴苏龙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控股装机容量将减少1,240.764兆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减少1,215兆瓦,光伏装机容量减少25.764兆瓦。以评估基准日计,本公司预期本次出售事项取得税前收益约为51,439.3578万元(按照转让价格131,915.007万元减去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27%(出售的标的企业股权份额)80,475.6492万元计算得出)。所得款将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2.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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