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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4-04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2024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23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

  2、2024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23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

  3、2024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竣工项目,2023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竣工项目。

  4、2024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27.48平方米,签约金额48.14万元(市北?祥腾麓源车位销售),签约金额同比增长299.61%。2023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31.87平方米,签约金额12.05万元。

  5、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40.01万平方米,2024年4-6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为12,415.00万元,同比减少19.15%。2023年4-6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为15,355.26万元。

  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4-04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晓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选举董事卢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毛玲玲女士(主任委员)、何万篷先生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选举董事马慧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孙中峰先生(主任委员)、何万篷先生、毛玲玲女士、卢醇先生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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