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4-044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分立方案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集司”)实施存续分立。截至2024年8月23日,北三集司(存续公司)和宁波越海码头经营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越海”)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存续分立已经完成。
虽然北三集司2023年度的单家净利润未达公司当年年度净利润的10%以上,但为公司重要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分立情况概述
北三集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合理配置资源,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公司拟对北三集司进行分立,分立完成后,北三集司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1家全资子公司宁波越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存续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61477786W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四)注册地址:浙江省白峰集翔路8号
(五)法人代表人:许晨
(六)注册资本:195,000万元
(七)成立日期:2004年6月10日
(八)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集装箱拆拼箱服务、港区供水、供电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租赁服务。
(九)股权结构:北三集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十)北三集司最近一年及截至分立基准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北三集司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宁波越海。
(二)分立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三)业务分割情况
北三集司继续作为穿山港区1#—11#泊位一体化管理的主体,新公司纳入一体化运营管理范围;北三集司继续自营海铁、物流查验、资产租赁等业务。其中,穿山港区10#、11#泊位相关集装箱装卸业务,将由新公司承接。
(四)财产分割情况
本次分立拟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签署分立协议,同时确定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根据分立清单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承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三集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若北三集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六)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分立前北三集司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北三集司及宁波越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自业务范围,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分立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立后,存续的北三集司将根据分立后的情况对章程进行修订,新设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北三集司分立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提升运营效率。本次子公司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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