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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27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8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282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7282元/股(含)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16.6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27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7282元/股(含)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5.57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8月24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51-84284089

  4、邮编:550016

  5、电子邮箱:zec@zh-echem.com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2024年下半年定期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该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2024年下半年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公司代码:688707                                公司简称:振华新材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1,121,010.25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50,519,288.17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943,396.23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49,575,891.94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545,118.31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23210001040018081账号内。上述人民币1,251,545,118.31元,扣除贵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3,850.94元以及前期支付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报告验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1,072,036.00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元。

  2024年半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2,250,102.7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00,989.5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8,540,064.1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540,064.1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5,849,39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49,395股,每股发行价格1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3,099,957.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49,962.2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91,449,994.8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汇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开立的52100109000000004069账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28.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092,56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3号报告验证。

  2、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92,566.00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0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591,452.0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06,948,880.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6,948,880.85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家开发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合计 3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 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  2022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利息收入也用于投入项目,因此出现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附表2:

  2022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侯乔坤、总经理向黔新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绍魁律师、原松雷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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