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2024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 污水处理业务
注:1、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及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济泽公司”)均位于武汉市地区,各执行不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其中排水公司结算价格为1.99元/立方米,武汉济泽公司1.07元/立方米,平均结算价格1.95元/立方米。
2、 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报告期内污水收集量增加,故污水处理量及结算量均增加。
3、 根据《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相关条款约定,4-6年内保底水量按设计污水处理能力的70%进行计算。报告期内,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月实际污水处理水量低于月保底水量时,结算水量按照月保底水量进行计算。
4、 除上述地区外,我公司还承接了海南澄迈镇域污水处理厂和海南澄迈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维护,并收取委托运营费。本报告期委托运营费为1,178.26万元。
二、 水务工程建设业务
三、自来水生产业务
注:由于公司无供水管网,公司生产的自来水均销售给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5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下午15:00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静女士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符合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内部的股权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债券”)(详见公司2024年8月26日临2024-037号公告),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债券票面利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按年付息。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则该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场所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担保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将采取无担保形式发行。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特殊条款
本次债券设计公司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公司赎回选择权等特殊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届满24个月之日止。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续期或赎回安排、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总股本由转增前的709,569,692股变更为转增后的993,397,569股。根据《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须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14日、2024年8月26日临2024-011号、临2024-012号、临2024-020号、临2024-031号、临2024-038号公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五)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审议并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股权激励承诺。(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9日公司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9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翔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现选举刘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公司对王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附刘轶先生简历:
刘轶先生,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8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8月26日临2024-035号公告),《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登记事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政策和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债券票面利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按年付息。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则该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将采取无担保形式发行。
(六)特殊条款
本次债券设计公司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公司赎回选择权等特殊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状况良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续期或赎回安排、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8月26日临2024-035号公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三)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为水务行业,主要经营污水处理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业务、隧道运营业务和工程建设业务。目前公司本部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并通过子公司运营城市污水处理业务、隧道业务和工程建设业务,合并口径会计信息较能全面反映发行人整体的财务实力和资信状况。因此,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将结合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总资产分别为1,970,412.92万元、2,040,104.50万元、2,251,312.49万元和2,310,704.91万元。
从资产构成上分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30.65%、32.35%、34.59%和36.26%,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69.35%、67.65%、65.41%和63.74%,流动资产占比逐年增加,但总体而言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上述比重符合水务行业的基本特征,自来水供应及污水处理行业通常具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资本密集度高的特点。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比较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9.66%、46.26%、51.81%和49.37%。
2、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347,261.53万元、1,508,758.07万元、1,704,500.13万元和1,760,243.4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1.78%、44.82%、50.89%和55.10%,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58.22%、55.18%、49.11%和44.90%。公司负债规模逐年上升,主要是公司因运营和工程建设需要,相应的配套融资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79.33万元、28,679.30万元、83,389.98万元和-17,900.26万元,呈波动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近年来对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持续增长所致。预计随着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逐步减小。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在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系公司稳步合理安排与日常经营及投资建设相关的融资活动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7、0.98、0.90和0.86;速动比率分别为1.07、0.97、0.90和0.86,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但仍维持在合理范围内。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37%、73.95%、75.71%和76.18%,公司资产负债率呈增长趋势,但仍维持在合理范围内。
5、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6,155.16万元、289,387.10万元、310,346.47万元和180,881.1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2,502.84万元、628.69万元、14,530.66万元和8,076.7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6.58%、-0.32%、6.32%和4.05%,净利润率分别为14.85%、0.22%、4.68%和4.47%。2022年,公司营业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指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一是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下属沙湖厂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被市土储中心有偿收回,公司确认相关资产处置收益;二是应收款项回收周期较长,信用减值损失相应增加;三是汇率变动,汇兑损失增加。
6、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主要在武汉市经营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以及污水处理业务,主营业务突出,区域优势明显。公司下属的宗关水厂设计供水能力105万吨/日,白鹤嘴水厂设计供水能力25万吨/日,占武汉市汉口地区自来水生产90%以上的市场份额,居于区域主导地位有效地保障了社会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拥有9座污水处理厂、相应的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收集管网等资产,相应的自管污水泵站41座、自管污水收集管网301公里,向武汉市中心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公开市场招标的方式获得湖北省宜都市、仙桃市、黄梅县及海南省澄迈县部分区域的污水处理项目。公司隧道业务主要包括隧道运营及运管咨询服务,其投资建设并运营的武汉长江隧道是武汉市重要的过江通道。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机遇,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及水环境治理市场,立足武汉,辐射全国,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思路、新市场,优化延伸水务建设产业链,全力打造“投、建、管、运”一体化的全国性水务环保综合服务供应商。
公司目前业务方面具有政策支持优势和法律保障优势,《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自来水代销合同》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资建设武汉长江隧道工程有关问题的批复》(武政[2005]23号)等文件,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合法经营地位和持续的盈利能力。
7、未来业务目标
污水处理行业政策导向明显,受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投资规模影响大;目前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市场逐渐饱和,扩能提标改造仍有市场机遇,新兴城镇及农村市场发展潜力较大。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紧缺、水污染加剧的背景下,环保水务行业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公司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战略机遇。同时,在水务行业市场化发展的大趋势下,越来越多的水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或者PPP模式开辟异地市场,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环境日趋激烈,国家对环境监管控制越来越严格,人工和生产成本上涨,给公司提高盈利水平带来了挑战。对公司的项目策划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未来,公司将积极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秉承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及产业趋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环保资产的高效经营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按照“立足武汉,走向全国”的原则,持续深耕水务环保、水环境治理及工程施工市场,加快推进工程施工业务与公司原有业务板块的全方位高效融合,加速提升公司在水务环保行业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将持续探索通过轻、重资产结合模式(如EPCO、BOT、TOT、ROT等方式)实施产业扩展,积极拓展光伏发电、污泥处理、水环境治理等衍生产业链,并融合环保科技相关的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能力,完善全产业链的整体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业务运营上,公司将坚持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供水服务体系,巩固完善承诺服务制,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争取政策支持,落实自来水特许经营权,及时调整水价,强化内部管理,实现合理收益,形成良性循环;继续深化二次供水服务工作;在巩固现有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对外拓展污水处理市场,通过收购、控股、参股其它污水处理厂以及管理和技术输出等多种形式,打开外地水务市场,扩大武汉排水公司市场份额;积极延伸产业链,利用污水处理优势积极参与垃圾渗沥液处理市场,继续深入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中水回用试点,争取政府出台中水回用采购政策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补贴政策,提升公司中水回用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规模。
在内部管理上,公司将不断规范企业运作、优化组织结构、加强财务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激活人力资源、完善党组织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达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配置合理、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效益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的目的,实现经营规模、供水水质及污水处理排放水质、管理能力、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等均在全国同行业内名列前茅。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行标杆管理工作,以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在未来发展中将继续保持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充分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带来的机遇,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水务环境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全力打造“投、建、管、运”一体化的全国性水务环保综合服务供应商。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各类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股权出资、项目投资建设和资产/股权收购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如作出不利判决或裁决将可能实质性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的重大诉讼。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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