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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未来相关股东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良好市场形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2、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4,023,969股为基础,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2元/股进行测算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714,285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未实施完毕的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0万元和上限人民币3,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2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4年8月22日数据。

  2、以上数据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3,331.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031.22万元,流动资产147,187.55万元。若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00万元测算,该金额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73%、2.29%、2.04%。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24.39%,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紧密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顺先生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第三期归属股份登记,归属股份数量19,770股,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上述行为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进程,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联合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内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回购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4-038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仕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全体董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500.00万元,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全体董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的表现,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实施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2,000.00万元-3,000.00万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4-039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号文核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7.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55.1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证。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

  2020年9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7月,公司披露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因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泰君安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元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如下:

  

  注1: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200652176)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已注销。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因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开立的用于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00100100023479)中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4-037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500.00万元,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7.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924.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55.1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0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7,077股,每股发行价为60.4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30.2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7.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342.5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25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均已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均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1,308.96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29,308.96万元,投资“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由超募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补充。

  (二)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500.00万元,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威尔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4-036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51,924.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使用金额为人民币425,775,706.89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包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7,814,839.62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87,960,867.27元(包含对应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99,833,760.47元,报告期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5,941,946.42 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2,103,436.29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7,103,436.29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人民币235,000,000.00元。

  (二)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17,07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302,621.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425,263.0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54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使用金额为人民币66,029,176.77 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734,751.10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8,294,425.67元(包含对应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022,956.00元,报告期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59,006,220.77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232,800.79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9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7月,公司披露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因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泰君安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元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200652176)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7月25日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499100100100023479)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11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6814510001)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4月26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09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2、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全部到账。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面积由85,000.00㎡变更为52,000.00㎡以及项目投资总额由45,000.00万元变更为31,220.24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报告期内,上述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无新增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51,924.52元。

  注2: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注3:2021年度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4,137.06万元,支出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37.06万元系该项目专户收到的利息收入。

  注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和“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补流部分1,674.64万元(不包含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实际投入金额14,659.03万元,支出超过的部分系“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结项时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984.39万元。

  注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1,308.96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29,308.96万元。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投资建设半导体产业园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半导体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741.08万元,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26,590.40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注6:“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以达产年份实现的年度销售收入计算。本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现经济效益为4,848.09万元。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302,621.5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83,425,263.07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制单位: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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