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306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公告编号: 2024-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职情况
近日,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周兴宥先生的辞职申请。周兴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周兴宥先生辞去公司前述职务后,仍保留公司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周兴宥先生将仍在董事会和公司人工智能和人形机器人研究院两个层面勤勉履职,继续致力于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效益。
二、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补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刘元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选举刘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元先生(召集人)、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Shilai Xie先生
(2)审计委员会:孙健先生(召集人)、杨丹萍女士、刘元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丹萍女士(召集人)、刘元先生、孙健先生
(4)提名委员会:杨丹萍女士(召集人)、刘元先生、王剑峰先生、郭志明先生、孙健先生
截至目前,刘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亦相应变更为刘元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 688306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公告编号: 2024-06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对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 唐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