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4-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于2024年8月30日下午14:30在北京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并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至2024年8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C座8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说明
提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
提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C座8层公司董秘办。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志勇;
2、联系电话:010-62986992;
3、传真:010-62986997;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C座8层公司董秘办;
5、邮政编码:100029。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80”,投票简称为“挖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会议提案1、2、3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授权委托书对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对上述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信息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大致时间,以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安排。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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