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79,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85元/股,最低价为14.42元/股,回购均价为19.42元/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03,131.3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和战略配售投资者转融通业务出借归还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079,019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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