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女士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若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晟先生,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晟先生202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彭晟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成雨静女士, 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成雨静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后, 2024年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收费为人民币15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维持不变。如出现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毕马威华振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审计总收费将由毕马威华振与路畅科技另行协商确定。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从业审计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能力,符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1、 路畅科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 路畅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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