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6日上午10: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傅衍先生、陈建华先生、刘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家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452,029.88元。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63,072,204.0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01,887,456.5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3,072,204.05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569,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9,1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后的股份数量522,500,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8,550,05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6日上午10:3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家慧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452,029.88元。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63,072,204.0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01,887,456.5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3,072,204.05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569,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9,1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后的股份数量522,500,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8,550,05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邮戳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应在2024年9月10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来信请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预登记时间
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1日下午14:00-14:4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电话:0755-25425020-6368
传真:0755-25420155
联系人:肖慧
电子邮箱:a000048@126.com
2、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048”,投票简称为“京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中其中一项,用“√”方式填写,多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4年9月4日下午3:00收市时止,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
身份证号:
持股数:
股东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569,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9,1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后的股份数量522,500,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