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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桂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科立”)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4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39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3,98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961,364.7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40,061,498.2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785,267.2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2,889,423.3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行100000301062974账户余额美元1,272,566.86元,按2024年6月28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9,069,329.5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人民币5,410,799.75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471号)。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0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38,3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205                            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78,565.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4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9月15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苏公W[2023]B0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9月15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3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0,143,503.04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78,565.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37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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