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延期事项,系结合本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所作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流程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侯露婷女士、王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成,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授予的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2023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21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共计509,99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确定的日期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露婷:女,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外派财务专员,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担任公司采购部包材采购专员;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采购部原料采购专员,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原料评价工程师,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价格评审副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价格评审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高级价格评审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侯露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露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侯露婷女士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侯露婷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顺国: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6月至2015年10月在公司从事行政事务,2015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公司工程总经理助理,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采购一部包装开发工程师。
王顺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顺国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王顺国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军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侯军呈先生、侯亚孟先生、金衍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冬明先生、葛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113元/股调整为54.20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2,6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2023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342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9,99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确定的日期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军呈: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清华大学化妆品行业渠道建设高级研修班结业。2022年4月起至今担任湖州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曾就职于义乌市燎原日化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至今在公司及前身就职,2007年9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及其前身董事长。现兼任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创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乐清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韩娜化妆品株式会社内部董事兼代表理事、悦芙媞(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悦芙媞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秘境思语(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珀莱雅(海南)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珀莱雅(浙江)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化妆品产业(湖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甬新欧(宁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筑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侯军呈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军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739,037股。侯军呈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侯军呈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亚孟:男,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起就职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电商部,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海南檬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彩棠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PROYA BEAUTY MALAYSIA SDN. BHD.董事。
侯亚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方爱琴女士的子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亚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侯亚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侯亚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衍华: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曾就职于浙江三门化肥厂、浙江英博雁荡山啤酒有限公司、浙江英博金华啤酒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2年8月在公司及前身担任湖州工厂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韩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优资莱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创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杭州珀莱雅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牛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万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比优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仲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珀莱雅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可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彩棠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可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万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仲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青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撸小铁健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一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维洛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欧蜜思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株式会社オー?アンド?アール董事、宁波嘻柚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珀莱雅(海南)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悦芙媞株式会社公司理事、徐州莱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圣歌兰(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汤愈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珀莱雅(浙江)化妆品有限公司经理、杭州科瑞肤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可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省莱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惊蛰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格珞芮斯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金衍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衍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862股。金衍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金衍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冬明: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处长,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冬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冬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马冬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葛伟军: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学士、剑桥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九州大学大学院法学府法学博士,法学教授。曾就职于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星韵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6年2月至2021年12月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校法律顾问。2022年1月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学院专职教师(教授),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司法智库学会商事研究分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文化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
葛伟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葛伟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葛伟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代码:603605 公司简称:珀莱雅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护肤类(含洁肤)产品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售价同比、环比上升原因:主要系单价较高的大单品(精华、面霜类)销售占比变动所致。
美容彩妆类产品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售价同比上升原因:主要系美容彩妆类产品中平均售价较高的彩棠品牌收入占比上升。
洗护类产品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售价同比上升原因:主要系单价较高的大单品(精华、精油类)销售占比变动所致。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保湿剂、活性物、油酯蜡、乳化剂、包装物等。
1、保湿剂
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5.59元/KG,降幅13.44%。
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3.85元/KG,降幅9.66%。
2、活性物
因红宝石双抗等大单品生产量较大,功效性强活性物使用量较多,2024年第二季度销售大促提前,公司提前备货,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276.10元/KG, 降幅34.12%。
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318.62元/KG,降幅37.41%。
3、油酯蜡
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12.93元/KG,降幅12.56%。
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15.38元/KG,降幅14.60%。
4、乳化剂
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二季度同比上涨19.21元/KG,涨幅10.66%。
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33.55元/KG,降幅14.41%。
5、包装物
2024年第二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二季度同比上涨0.06元/PC,涨幅10.83%。
2024年第二季度包装物平均采购单价较2023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0.09元/PC,降幅12.42%。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方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方琴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方琴:女,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11月至2018年1月在公司及其前身担任计划部主管,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在公司担任计划策略经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计划策略高级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方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方琴女士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方琴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2,6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2023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342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9,992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6,756,973股减少至396,246,98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6,756,973元减少至人民币396,246,98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小燕
4、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5、传真号码:0571-87352813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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