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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52,1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6,769,897股的1.26%,最高成交价为35.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4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845,827.4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3、关于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104,900,69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27,700股后的股本104,672,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4,672,99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1,869,19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6,769,89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4、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的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创钰铭尧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绿通产业基金认购基金总规模的39%,即人民币1.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5、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事项

  美国时间2024年7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来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Certain  Low  Speed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Vehicles)(以下简称“LSPTV”)发起“双反”调查,立案时间为美国时间2024年7月10日。调查产品包含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场地电动车产品。反倾销调查期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反补贴调查期间为2023年度全年。美国商务部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裁决,以确定进口自中国的的LSPTV是否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及是否收到了禁止性及可诉性补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根据商务部的倾销和补贴裁决,进一步审查相关倾销及补贴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未来,若美国政府对中国场地电动车行业出口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其他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对公司的对美出口业务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本次“双反”调查。同时,公司将加大国内以及其他海外市场推广力度,尽可能减少“双反”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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