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24年8月15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张扬先生、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葛光锐女士、徐井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7)。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纪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4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张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4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4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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