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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6.1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267.8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8.2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136.1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3,145.3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6,990.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上市后募集资金管理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2022年10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韩城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项目”和“凤翔县镇村气化工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的拟投资额调减用于“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设项目”及“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的建设,2023年8月4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所述内容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7,175.91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7,021.7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154.2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2〕5730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准备实施置换。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日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劳动路支行转出金额5,445.42万元,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二路支行转出金额282.66万元,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转出金额496.29万元,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二路支行转出金额163.31万元;于2023年2月2日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转出金额788.23万元,合计转出7,175.91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结存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收益取得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所述内容。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件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2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0元/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40元/股。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此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8月21日,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限的要求。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7,579,697股的2.16%,最高成交价为12.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6,275,9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美能绿色低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上海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美能绿色低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上海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名称:上海美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上海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3.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高永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曹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沈廉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4.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7,579,69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62,300股后的股本186,717,3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56,015,219.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0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立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晏成先生、相里六续先生、高永威先生等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马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廉相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4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马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维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维女士的简介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3279758-8070

  传真:029-83279778-8080

  邮箱:meineng_gas@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美能能源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马维女士简历:

  马维,女,汉族,199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硕士学位,高级企业合规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渭南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公证员,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陕西长羽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代表,2023年7月至今,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

  截至目前,马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马维女士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维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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