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194.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269.27万元(包含理财本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项目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2月27日、3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周巷支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4年6月30日,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2、 截止2024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3、截止2024年6月30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60,123,826.63元,其中利息收入6,863,686.63元,银行手续费560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2,275,699.86元,其中利息收入1,258,108.08元,理财利息收入388,191.78元,且未包含购买理财本金30,000,000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入21,948,657.64元,支付发行费用24,036,328.43元。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3,204.71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6天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理财到期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理财到期赎回,2024年5月28日购买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六)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并且该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并且该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核销资产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对公司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12,050,198.93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二)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考虑到自身产品种类规格较多,下游整车市场行情存在一定波动性的特点,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基于存货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具体如下: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16,172,921.33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12,050,198.93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122,722.40元,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41,578,723.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98,585.38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