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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开发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372,923.06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按上述原则,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0,665,478.9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4 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36,038,401.96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082,372.86元。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5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约人民币3.98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一:廊坊市恒创房地产并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廊坊市弘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21年1月,被告一和第三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发放借款3.2亿元。此后被告一、第三人和原告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第三人将其对被告一的债权转让给原告,被告二对借款提供差额补足义务,被告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当前,因原告认为被告一未完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债务本金3.2亿元、利息7,797.48万元及其他费用,并要求被告二、三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19.65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33%。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6日召开的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304,449,155 股(含)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7,400.02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14日、2023年8月12日、2023年9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2号、临2023-002号、临2023-014号、临2023-021号、临 2023-096 号、临2023-105号)。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76.45%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行。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相关各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8月10日、9月8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9日及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9日、4月8日、5月8日、6月8日、7月8日、8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2号、临 2023-093号、临 2023-106号、临 2023-120号、临 2023-131号、临 2023-140号、临 2024-001号、临 2024-007号、临2024-009号、临 2024-012号、临2024-030号、临2024-037号、临2024-041号、临2024-05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家立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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