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2
转债代码:110815 转债简称:九丰定01
转债代码:110816 转债简称:九丰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9月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九丰定01”(转债代码:110815)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明确2024-2026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50亿元、8.50亿元、10.00亿元,每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频次为2次,并叠加特别现金分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根据《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固定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520,8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为33.1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9月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4年9月3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九丰定01”恢复转股,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8月30日(含2024年8月30日)之前进行转股。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不涉及“九丰定02”停止转股事宜。
三、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约定,对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及“九丰定02”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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