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6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2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9人,代表股份2,567,245,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7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33,608,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8人,代表股份1,633,63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3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6人,代表股份108,408,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6人,代表股份108,408,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610,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7%;反对9,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2%;弃权4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73,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21%;反对9,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42%;弃权4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79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7%;反对8,924,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弃权5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5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93%;反对8,924,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24%;弃权5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0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2%;反对8,9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弃权5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66,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00%;反对8,9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08%;弃权5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12,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6%;反对8,913,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2%;弃权5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75,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89%;反对8,913,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17%;弃权5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76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9%;反对8,94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弃权5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3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593%;反对8,94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9%;弃权5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5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777,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2%;反对8,90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0%;弃权5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40,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64%;反对8,90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73%;弃权5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773,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0%;反对8,883,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0%;弃权5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36,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26%;反对8,883,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43%;弃权5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0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8,86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5%;弃权5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7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52%;反对8,86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12%;弃权5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8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10,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5%;反对8,85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1%;弃权5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7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68%;反对8,85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24%;弃权5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09,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5%;反对8,867,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4%;弃权5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73,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63%;反对8,867,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95%;弃权5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10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36,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5%;反对8,81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5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99,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206%;反对8,81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05%;弃权5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819,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8%;反对8,85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1%;弃权5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982,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052%;反对8,85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20%;弃权5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62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3%;反对9,0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9%;弃权5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88,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64%;反对9,0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77%;弃权5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604,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5%;反对9,0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4%;弃权5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67,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66%;反对9,0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85%;弃权5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60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4%;反对9,0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9%;弃权5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66,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61%;反对9,0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16%;弃权5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和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622,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2%;反对9,0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1%;弃权5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85,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32%;反对9,0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22%;弃权5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1,293,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2%;反对5,34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3%;弃权6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456,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97%;反对5,34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6%;弃权6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639,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8%;反对9,0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0%;弃权5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02,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93%;反对9,0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89%;弃权5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965,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4%;反对5,489,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弃权7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28,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69%;反对5,489,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4%;弃权7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6,286,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1%;反对10,152,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5%;弃权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49,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909%;反对10,152,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2%;弃权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美竹、徐婧婕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6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0名职工代表(应到30名,实到25名)出席了此次会议,符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徐志刚先生主持,在广泛征求公司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庞允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和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庞允东先生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并开始履职,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庞允东先生简历
庞允东,男,EMBA,1996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分公司财务经理、饲料产业片区财务总监、山东六和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三北中心财务总监、华北片联财务总监、股份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农村金融担保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饲料BU供应链管理部总经理兼饲料BU内控总经理。
庞允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72,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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