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并于2024年2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81.25万股变更为5,708.35万股。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将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30日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暂未使用的余额为23,257.1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57.19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1: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5月23日,公司在工商银行常州潞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50929000666618)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14,112.18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2月7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分别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尔福”)及东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宿迁”)及东吴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345.16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05.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90.1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华阳宿迁为“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双洋路南侧,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华阳宿迁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江苏德尔福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为23,257.19万元,其中闲置资金经批准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57.19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智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募投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9,977.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515.81万元,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将“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分别由13,885.50万元和5,000.00万元调整为13,424.31万元和0万元,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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