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09-12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09-12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和2024年8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近日另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2113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9月12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下午14:00-14:3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9月11日17: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杨洁芸、郭辉 电话:0791-88119816 传真:0791-88115785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09-12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36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 控股子公司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科新材”)
2、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755万元,其中为澳科新材担保金额不超过255万元(含),为宏泰物流担保金额不超过16,500万元(含)。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实际为澳科新材担保余额分别为500万元,为宏泰物流担保余额为13,0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宏泰物流提供担保有反担保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5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和促进控股子公司澳科新材和宏泰物流经营发展,应澳科新材和宏泰物流银行授信担保申请,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两家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755万元。其中,公司按持有澳科新材51%的股权比例为澳科新材提供不超过255万元担保,公司为宏泰物流提供不超过16,500万元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宏泰物流个人股东潘忠华、张艺博以持有宏泰物流55%的股权以及潘忠华全资持有的彭泽县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所属码头、堆场等相关资产进行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6月24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提供的1.3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担保及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宏泰物流将终止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申请提款及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澳科新材
公司名称: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7日
注册资本:20,408,163.00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工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谢椿云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和非金属制品、非金属材料科研、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51%,其他股东方分别为: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22.05%),谢椿云(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8.33%),高玉明(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4.41%),郭国生(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3.92%),阴磊(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3.92%),吴涛(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3.92%),刘东阳(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1.47%),王新春(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0.98%)。
澳科新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宏泰物流
公司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344,660,954.33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杨梓镇马桥村
法定代表人:李跃林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宏泰物流45%股权,其他股东方为:潘忠华(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33%)、张艺博(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22%)。
宏泰物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澳科新材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授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本担保协议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具体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宏泰物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授信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本担保协议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反担保情况:个人股东潘忠华、张艺博以持有宏泰物流55%的股权以及潘忠华全资持有的彭泽县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所属码头、堆场等相关资产对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3亿元(含前次公司为宏泰物流提供的1.35亿元担保)银行贷款进行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澳科新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和促进澳科新材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担保是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长峰廊道项目建设需要,宏泰物流个人股东潘忠华、张艺博以持有宏泰物流55%的股权以及潘忠华全资持有的彭泽县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所属码头、堆场等相关资产对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3亿元(含前次公司为宏泰物流提供的1.35亿元担保)银行贷款进行反担保。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澳科新材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3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经营范围情况
鉴于公司营业执照所登记的经营范围中部分内容已不符合现行公司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产业布局,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经营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设备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开发、销售、运输(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的范围经营);培训咨询;民爆器材行业的投资及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爆破项目设计施工业务及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
(二)变更后经营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需备案);技术进出口(需备案);进出口代理(需备案);企业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已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3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18万元(含审计人员差旅费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改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34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临035号)。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持有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科新材”)51%的股权比例为澳科新材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5万元(含)。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澳科新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银行审批后澳科新材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临036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65亿元(含)。宏泰物流个人股东潘忠华、张艺博以持有宏泰物流55%的股权以及潘忠华全资持有的彭泽县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所属码头、堆场等相关资产进行反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宏泰物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银行审批后宏泰物流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临036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提请于2024年9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年临039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3977 公司简称:国泰集团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因搬迁技改而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加速折旧时间从2023年1月份开始执行。2024年3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更正和补充公告》,将加速折旧时间更正为从2023年四季度开始执行。因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更正减少了公司2023年度折旧费用109.41万元,增加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109.41万元,增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99万元,因此本次定期公告对上年末相关财务数据予以重述。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40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8日(星期三) 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至09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tirm@jxgtjtgw.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8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熊旭晴先生
副董事长、总经理:洪余和先生
独立董事:邓铁清先生
财务总监:李仕民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骥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8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至09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tirm@jxgtjtgw.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91-88119816
电子邮箱:gtirm@jxgtjtg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38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到及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046,436.02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3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2024年上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3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正常更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佳敏
从业经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2-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2018-2022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审计报告;2013-2017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6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2017-2022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2021年度审计报告;2013-2017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2-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5-2016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赖华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年度审计费用为118万元(含审计人员差旅费),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6年,2023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正常更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计划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所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组织进行了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开招标,经过公开招标流程,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正常更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综合考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会议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18万元(含审计人员差旅费等)。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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